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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4 京城首个“性教育夏令营”宣告失败
今年暑假,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玫玫策划数月之久的北京第一个“性教育夏令营”宣告失败。这个“性教育夏令营”三个月内,报名者总共10人左右。也没有企业愿意赞助。张玫玫原计划7月30日开始的第二期夏令营也因同样原因不能如期举办。
[点评] 面对青少年日益开放的性观念以及性心理的普遍早熟,我们的教育却显得有些滞后。家长、老师更愿意让孩子参加补习班或培训,却没有意识到“如何做人的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薄弱点”。
事件5 李银河发起《中国同性婚姻提案》,认为同性恋婚姻在中国的阻力较小
两会期间,著名社会学家、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再次发起提案,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。这已是李银河第三次发起相关主题的提案。她对现行的婚姻法提出了两点修改方案:一是设立同性婚姻法案;二是将婚姻法中的"夫妻"改为"配偶",并加注"性别不限"字样。
[点评] 同性恋古今有之,中外皆存,不足为奇。尤其是近年来有关同性恋的报道逐年增多,同性恋者也由暗转明公开活动,人们对同性恋者及其行为也由神秘、好奇、偏见与歧视,逐步变为正常、接纳、理解和宽容。然而,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同性恋者人数已达4000万之众,同性恋现象也带来了一些社会和法律问题,影响着社会安定和家庭和谐,冲击着传统的婚姻和伦理道德。还有值得注意的问题是,中国男同性恋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已超过1%,成为艾滋病传播的第二大高危人群。
事件6 中国少女妈妈占全球1%
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《世界儿童状况》报告指出,全球未成年女子生育现象普遍,2000年到2005年,在不发达和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,每4个母亲中就有一个年龄在15岁到19岁之间。目前,在全世界每年有1400万15岁到19岁之间的女性青少年生孩子。在中国,未成年母亲的数量占全球的1%。
[点评] 少女的性行为已经不可避免,后果严重。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,提早开展性教育,用现代的教育理念、手段,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对待性,剥去“男孩+女孩”的神秘色彩。还孩子们一个正常的、宽松的成长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。
事件7 河南:确需终止妊娠应当由政府证明
《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》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,条例规定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,年满20周岁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,应当提供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证明,该证明将是免费出具的。但是,对于符合法定生育条件、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,将给予批评教育,并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罚款。
[点评] 用日常语言“翻译”一下该条例,那就是以后堕胎也要审批了。如果未婚者或还不想要小孩的已婚者不小心怀孕了,那就必须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。只有拿到这张证明,才具备堕胎的权利。这显然令人既感到费解,又颇有些尴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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